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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鼓励海外客户组团来华旅游的优惠办法 【颁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颁布日期】1990年3月1日 【实施日期】1990年4月1日 【正 文】 为了鼓励海外客户组团来华旅游,招徕更多的旅游客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惠原则和优惠范围。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以达到鼓励、支持海外客户多组团,组大团的目的,确定优惠的主要范围为: 1.一次成团人数在15人以上的全费旅行团(标准B等团以及豪华等团除外); 2.以青少年为主体(不满18岁的青少年占80%以上)组成且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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