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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者只有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才能在旅游过程中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遵守旅游法规、规章和有关的规定,减少旅游投诉问题的出现,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旅游条例》,旅游者具有以下具体的权利义务: 

    一、旅游者享有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档次、费用等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四、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者旅游经营者未向其提供标准服务的旅游者,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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