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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效 性】 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旅游局关于请制定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颁布日期】1991年2月11日
    【实施日期】1991年2月11日
    【正    文】


        去年十月三十日,我局曾印发《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国际发〔1990〕202号),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又同意海南省旅游总公司组织省内居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旅国际发〔1991〕008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为搞好我公民赴东南三国旅游的审批工作,曾于1990年12月5日以公境出〔1990〕1248号文向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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