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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效 性】 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外汇保值措施的几项暂行规定》
    【颁布部门】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年9月26日
    【实施日期】1986年9月26日
    【正    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旅游局、物价局(委)、外汇管理局、各一类旅行社:
        为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办1232签批件)外汇保值措施,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处理好对外销售和对内承付问题,特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实施外汇保值是国家的一项政策,是保证国家外汇不受损失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人民币与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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