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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Ⅱ级和Ⅲ级响应处置程序

      5.1先期处置

      (1)事发后,当事人立即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报警求助,并组织必要的自救。同时,迅速向我驻当地外交机构和国内组团单位报告。

      (2)我驻外外交机构接到事发报告后,采取必要措施,努力控制事态,并迅速将事发情况向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报告。

      5.2处置措施

      (1)我境外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医疗急救、财产保护、安置安抚和游客转移等工作。对救助及善后处理提出建议,随时向国内报告。

      (2)旅游机构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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