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旅馆业安全管理规定》 居民楼内不得开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
  • 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
  • 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
  • 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
  • 安徽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旅游业经营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推动旅游产业市场化,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事业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

    页码:[1] [2] [3] [4] [5] 第1页、共5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