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香港旅游业议会
  • 国家旅游局令第27号 《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实施暂行办法》
  • 国家旅游局局长:导游强迫购物将赔偿20%团费
  • 广州将建立导游薪酬制度 不再有零团费旅游团
  • 旅游示范文本合同将出台 黄金周长假继续执行
  • 自驾车旅游也要签合同
  • “携程”公布海外团队游社会参考标准
  • 关于深入宣传和践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通知
  • 旅行社经理资格考试实施意见
  • 关于我市旅游行业加大“引客入柳”力度的若干规定
  • 一批法规施行 国家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建宾馆  
    --画中画广告结束-->

      环保总局:严查国家级保护区内拍电影

      自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成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委员会,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建议,这种定期评估每5年至少要进行1次。

      除了定期评估外,环保部门还将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和专案调查等。检查内容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影视拍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

      长城保护条例:长城上禁止从事七

    页码:[1] [2] [3] [4] 第2页、共4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