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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7年1月1日起,香港所有的工作地点、公众地点、饭店、街道以及公众游乐场所内的大部分范围将实施禁烟。旅行社提醒,赴港的市民对此要留意,只能在有吸烟标志的地方抽烟,莫在路边以及公共区域抽烟。

      “以往市民赴港,有很多烟民都会在街道、路边休息区内抽烟,”南湖国旅·西部假期港澳部的负责人提醒说,“从元旦起,标有可吸烟标志的范围以外将严禁抽烟。”

      据悉,香港禁烟新修订条例将于明年一月一日生效,包括街市、熟食小贩市场、垃圾收集站、公厕、灵灰安置所等室内地方,以及康文署辖下泳池泳滩、体育场、图书馆、文娱中心及大部分公园和游乐场都将列为禁烟场地。对于违例吸烟人士,执法人员会先采取劝喻形式,而控烟办将加强巡查屡获投诉的违例吸烟黑点,其中包括商场范围;一旦发现有人违例,未必会预先警告而立即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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