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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产生争议。

      其次是通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要求组团社详细说明旅游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内容。包括交通工具档次等级、住宿安排、景点游览内容、用餐次数和标准以及购物的停留时间等,都需详细约定。

      此外,该示范文本确保旅游者出现购物损失时能获得赔偿。组团社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同时,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有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的义务,如果旅游者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时,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在保护游客权益的同时,规定组团社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旅游者必须履行减损义务,组团社也可以获得旅游者的赔偿。

      示范文本对双方的违约担责范围和担责方式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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