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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向旅游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包括交通、线路、景点、购物、地接社等一切有关的信息。如果对旅行社所提供的日程、线路、景点、服务档次及价格等不满意,旅游者有权拒绝签约。旅游者支付团费后,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交通、住宿、游览、导游等服务,有权拒绝参加计划行程以外的项目,是否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支付小费等都是旅游者的自主行为。

      旅行社有违约行为,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旅游者即可以得到赔偿;协商不成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旅游者也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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