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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 ●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超越所在国法律和法规袒护您的违法行为。 ●不能仲裁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 ●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四、正确认识领事保护 1、当您要求领事保护时需承担哪些义务? 当您要求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您所提供的情况必须是真实的。虚假陈述会给领事官员帮助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带来困难,而且将导致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民对领事保护应消除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误区一:中国驻外使、领馆是中国公民理所当然的庇护所。 有一部分人认为,中国人在接受国遇到刑事等案件时,可以去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庇护。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使、领馆对本国国民或第三国国民都无庇护权。中国公民在境外陷入困境可以请求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协助,但不允许躲进使、领馆“避难”。这样做不仅无助解决问题,还会使问题复杂化,甚至引起外交争端。 本国公民可以到本国使、领馆寻求帮助,但不能无理取闹,扰乱使、领馆正常秩序,甚至围攻使、领馆,对领事官员进行恐吓,这些行为都触犯了国内和国际有关法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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