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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实施期间,《关于在国家旅游度假区内开办中外合资经营的第一类旅行社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共同投资开办合资旅行社,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旅游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新华社1月24日电) 关联企业: 方正得莫力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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