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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团队的旅游活动须在领队的带领下进行。团队须经国家开放口岸出入中国国境 ,公安边防机关有特殊规定的,按公安边防机关的规定办理。团队必须整团出入境,在境外确须分团的,组团社应事先报经有关省级公安边及机关批准。末经批准在境外分团的,入境时由边防检查站对组团社及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组团社有责任要求境外接待社按照团队活动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不得安排参加*、*、毒品以及危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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