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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购物无“三包”规定 记者了解到,鉴于当前涉及数码产品的投诉增多,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曾向内地有关部门有过解释,目前香港的法律没有对特定商品进行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规定,也没有类似内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是靠市场竞争迫使经营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另外,与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同,香港的《售卖货品条例》规定,出售后的货品只有在“没有可销售的品质”时消费者才可要求更换,如因货物价格的高低而要求退货是不予接受的,因此,消费者不能在购物后因价格因素而改变主意希望换货或退货。 鉴于两地有众多的消费差别,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陈黄穗建议,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遇到问题时,可致电香港消委会。通常来说,随旅行团购物的旅客所购物品如有质量问题投诉至香港消委会,14天内可以退换或全额退还货款。 内地百姓香港购物需谨慎 随团外出旅游一般都有购物安排,这往往是产生消费争议的导火线之一。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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