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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在北京站北侧的路口掉头,被警察处罚。警察说,我掉头时轧了人行道。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路口,机动车不能在人行横道上掉头。警察对您的处罚没有错。 正确的做法分为四步: 一、当车进入导向车道后,可将车尽量贴近车道的左侧行驶;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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