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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刘先生在北京站北侧的路口掉头,被警察处罚。警察说,刘先生掉头时轧了人行道。刘先生很气愤,就咨询专业人士:有这样的规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路口,机动车不能在人行横道上掉头。 正确的做法分为四步: 一、当车进入导向车道后,可将车尽量贴近车道的左侧行驶; 二、行至车辆停止线时,可将方向盘稍向右转,让车头向“两点钟”方向行驶; 三、待车头越过人行横道后,迅速向左转动方向盘,使车在路口掉头; 四、当车头转至“五点钟”方向时,迅速将方向盘回正。整个行驶轨迹与灯泡的形状相近。 除了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标志的地方不能掉头以外,在人行横道、铁路道口、桥梁、急弯、陡坡、隧道、高速公路等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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