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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配偶名下的帐户/产权人/股金持有者,则须出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留底。 (3)帐户无币种,数额限制,但必须为经常使用的单证,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或者定期存单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不作为主要参考内容,新开帐户不作为参考内容。 6.机票预定信息或者机票复印件(如为短期旅游,必须预订往返机票)。 7.一张近期拍摄的一寸彩色正面大头照。 8.本领事馆辖区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六省一市,以出生地及户口或者长期生活工作地为准(参照各个省市的暂住证为准)。如果申请人的护照签发地 不属于本领事馆辖区之内,但是确实在本领事馆辖区内长期工作生活,则需要出示暂住证原件,复印件留底,随附申请人所在公司/单位的证明;如果申请人由于买房等原因获得辖区内户口的请出示房产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并且准备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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