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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要证明的有三项,依B-1,B-2而不同﹕第一是要证明到美国来的目的是商务生意,观光旅游,或是医疗治病﹐第二,是要证明留在美国只是预定很短的时间,第三,应该证明固定的住宅在原居地,并且有必须回到原居地的原因,如工作,社会地位,财产等。 根据移民法,有一大串的类别不得入境,如曾经参与虐杀或*迫害他人者,被列入此一类别,也许可以申请免列管,成功的话再申请签证,否则永远拿不到美国签证。 申请B签证的程序;到居住地区的美国使领馆,也可以到原居地以外的地区或国家美国领事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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