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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携带、贩运和销售毒品、酒精、药品(包括自用的各类精神药品)等违禁品或需特殊批准的物品。 临时来哈的中国公民和在哈的留学生可自由选择住处,可住旅馆或私宅。住旅馆须由接待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或申请。 在哈临时逗留的中国公民抵达目的地后,其护照应于五日内在当地的警察局护照签证处(OBИP)办理居留登记手续。有接待单位者,由接待单位出具申请函;无接待单位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其住处须与申请函中所指地址相符。如不相符,则被视为违反居留规定。如更换住处,须及时去警察局护照签证处办理变更手续。 来哈入境目的与在哈居留身份必须相符。因私来哈探亲、学习、出差、旅游者不能在哈就业,不能从事与入境目的不相符的活动。哈法律规定禁止临时来哈无劳动许可证的外国公民在哈就业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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