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出境须知 | ||||||||||
|
||||||||||
|
一、科威特签证、入境须知 除GCC成员国公民外,其他国家公民访科均需办理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并需科人、科公司或已取得在科居住的外国人的担保,担保人要对被担保者在科期间的行为负责。 (一)入境签证: 入境签证主要分为:访客签证和工作居住签证。 1、申请访客签证: 访客签证或入境许可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90天,入境后仅可在科居住30天。签证费为3个科威特第纳尔,入境许可免费。与科有互免签证协议国家的公民访科无需办理签证,但需申请入境许可,申请手续与申请签证手续相同。 由科人、科公司做担保申请商务访问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a.签证申请及担保人填写的保证书 b.访客护照复印件 c.担保人签字认证书复印件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