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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非法滞留的外国人以1993年的近30万人为顶峰逐年在下降,但是目前仍有近22万非法滞留外国人在日本居住,估计大部分在从事非法劳动。检举收容遣返非法滞留者是入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模式大致如下述流程:发现非法滞留者——进行调查——收容——审查是否需要强制遣返——口头审理(如不服,可申请由特别审查官审理)——法务大臣裁决(如对特别审查官的裁定不服,可向法务大臣申诉)——强制遣返。 除以观光目的短期来日的外国人以外,在日本居住较长时间的外国人需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新生外国籍婴儿需在60天内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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