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出境须知 | ||||||||||
|
||||||||||
|
四、国籍政策 根据叙利亚《国籍法》规定,凡连续在叙居住五年以上、品行及声誉良好、无传染病或其它妨碍其从事工作的疾病的外国人,由本人申请,内政部长审批可加入叙国籍。已取得叙国籍的外国人,其妻可在维持婚姻关系两年后,由内政部批准取得叙国籍。叙利亚承认双重国籍。 五、与使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