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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旅游或工作,如果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求助,并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这在外交上叫作“领事保护”。 问: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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