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风土人情 >>环球风情 | ||||||||||
|
||||||||||
|
从公元前开始,人们就已经形成了交换订婚礼的风俗。公元1686年,教会法规定订婚相当于有法律效力的婚约协议。实际上,在乡下很多年轻人订婚后就开始真正的婚姻生活了。16世纪,在一些贵族中开始流行订婚戒指,但是在贫穷的乡村,只能以相互握手表示订婚。 1988年婚姻法重新修订,取消了订婚的法律效力,但是订婚的传统并未从此消失。 从18世纪一直到1917年,只有在教堂举行的婚礼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大概86%的芬兰人都信奉路德教会,他们在举行婚礼时一般都到教堂或者小礼拜堂进行,也有时会在家中或婚宴上举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