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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赞干布创制立法后,几代赞普(藏王)都有所增订,吐蕃王朝的奴隶制度逐渐完备。以赞普为首,包括论、尚、贵族将帅、本教师和佛教上层僧侣,以及各属部首领、节度、大小奴隶主,组成了奴隶主阶级。赞普对臣属等级封给各种章饰,用这些不同的衔章和佩饰以表示其不同的地位。这些服饰的等级标志不仅限于朝内,也体现在各个地区。吐蕃全境划分为拉茹、叶茹、伍茹和云茹四大区域,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各区标志。对属部地区分设诸道节度,每十节度由一主帅统领,军事部署严谨,甲仗整肃。由此可见,当时从帅到兵都有一整套服饰规定,不能有所违误。 阶级社会在西藏出现后,历代的服饰在阶级差异上都越来越大。元朝时期又分封原来各地方僧俗首领为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万户、千户等职别,并规定其品级,不同品级的官员穿以不同花饰的藏袍,戴以不同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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