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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孜别克族在婚姻方面仍恪守本民族固有的传统习俗和礼仪。按传统习惯,男女青年结婚必须遵循先长后幼的原则,即兄未婚,弟不可娶,妹不可先嫁;姐未嫁,弟不可娶妻,妹不可嫁人。
        
        乌孜别克族男女联姻要经过订婚、送聘礼和完婚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与其他民族比较,并无特别之处。而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习俗则体现在完婚阶段。
        
        乌孜别克结婚典礼习惯于在女方家晚上举行。良宵之夜,灯火通明,女家必须以抓饭招待客人。结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母要和媒人一起协商“讨休钱”。所谓“讨休钱”,是结婚以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时,男子必须付给女子的款项。对于乌孜别克族来说,离婚是相当可耻的。小两口恩恩爱爱过日子才是光彩的。因此,在这个民族里,夫妻发生离异的现象,是极为少见的。不过,如果夫妻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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