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风土人情 >>民族风俗 | ||||||||||
|
||||||||||
|
常言道:“空口无凭,立契为证”。在旧社会这些地区以“写命书”作为青年男女结合的契约。“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男女婚姻的组合方式。男孩长到十二、三岁,父母就会请媒人说亲,以门当户对作为选偶的基本条件,以五官端正、能工善针、通情达理、孝敬父母作为选择的主要内容。媒人到女方家的话题,都是郎君人才出众、品德兼优、家境富裕、慷慨大方、美满幸福等,三番五次撮合,使女方的父母悦心相许。 然后双方父母把孩子的“命书”拿给算命先生相命,如果双方“八字”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