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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代宫廷饮食  
    帝特派的心腹之人。管理事物大臣下设尚膳正、尚膳副、尚膳、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等官职,专司皇帝吃饭事宜。其下再设厨役、掌灶,具体为皇帝备膳。


      清宫饮食制度严格,不仅有专门的厨师,专门的膳房,还有一套祖先留下来的膳食制度,有严格的份额规定,即每人每天有固定的米、面、肉、菜及调料,称为“口份”。如皇帝每日份额,有盘肉22斤,汤肉5斤,猪油1斤,羊2只,鸡5只,鸭3只,各种蔬菜,牛乳100斤,玉泉水12罐,乳油1斤,茶叶75包等等。皇后每天盘肉16斤、汤肉10斤、猪肉10斤、羊2只、鸡五只、鸭3只、蔬菜19斤、萝卜(各种)60个、葱6斤、玉泉酒4两、青酱3斤、醋2斤以及米、面、香油、奶酒、酥油、蜂蜜、白糖、芝麻、核桃仁、黑枣等。皇后以下妃嫔、皇子、福晋相应递减。


      清代帝、后平时吃饭,称“传膳”、“用膳”或“进膳”,各自有膳房备膳,并且独自用餐。一日两餐。早膳辰正(上午8:00),晚膳未正(下午2:00)。两正餐之外,还有酒膳和各种小吃,一般在下午或晚上。膳前由内务府大臣开单备案,单上注有某人烹制某菜肴,以防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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