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酒店预定 特价机票 | ||
您现在的位置: 快乐旅行网 >> 旅游新闻 >> 旅闻 >> 正文 | ||||||||||||||
|
||||||||||||||
|
||||||||||||||
时间:2012-7-9 11:50:33 来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网站 6月9日,菲律宾民航局正式颁布修订的《菲律宾民用航空条例》(PCAR),取消“进口国外运输类飞机前提是必须获得FAA、EASA或加拿大运输部颁发的适航证”限制,为“新舟”系列飞机在菲律宾运营及交付铺平道路。此前,2008年5月菲律宾航空公司从中航工业西飞购买5架“新舟”60飞机,飞机已交付;2009年5月又签署购买6架“新舟”60飞机合同,目前尚未履行交付。2011年4月,菲律宾民航局在北京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
|
|
Copyriht 2007 - 2009 ©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