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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7-26 16:45:31 来源:《新快报》 案发一年多后,备受外界关注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航”)高管受贿案昨(25)日再审一人,原运力网络部总经理陈光辉被控受贿320万元在广州市[注: 广州市是广东省的省会,是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中国南方最大的海滨城市,是全国著名的华侨之乡,也是全国华侨最多的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陈光辉利用担任南航运力网络部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南航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航线经营权及航班计划的编排、申请等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湛江[注: 湛江市-湛江(Zhànjìāng)简称“湛”,旧称“广州湾(Kwangchouwan)”、别称“港城”,是广东省省辖市,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美航空代理服务公司(简称“日美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汉章所送的现金170万元;广州白云[注: 白云[民国男星],白云[台湾艺人],白云[管理学硕士],白云[参谋长],白云[副院长]]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强明所送现金150万元,共计人民币320万元。 曾任南航公司运力网络部总经理的陈光辉,虽然不是南航反腐风暴中倒下级别最高的一名高管,但作为南航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航线经营权及航班计划的主要决策人,于去年6月19日被逮捕。昨(25)日,陈光辉对收受庞汉章的170万元当庭认罪,对于收受胡强明的150万元却表示了有认定上的异议。 在庭审中,对于胡强明所送的150万是否属于陈光辉的受贿既遂,以及陈光辉是否属于自首,控辩双方均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文/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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